一、结项形式及流程
2017年及以后的一般项目,需登录河南省高校社科信息网(http://skxm.haedu.cn/)进行网上申报结项,不再受理纸质材料。登录账号密码如忘记,请自行根据网站提示找回,有问题请联系网站技术服务,学校不再管理账号密码。
结项步骤:
第一步:自行登录系统,如忘记密码账号,请联系政务网客服
第二步:查看结项所需材料,或查看本通知中要求注意的关键点,提前准备好结项审批书及实证材料复印件
第三步:携带材料到社科处项目管理科进行审核。材料均符合要求,可申请盖社科处公章。
第四步:将审批书及盖章后的实证材料扫描上传至系统中,提交结项,等待学校审核。
第五步:学校审核无其他错误,上报教育厅审核。
结项过程负责人应及时关注,避免被退回不能及时修改。通过后,系统发放电子结项证书(无纸质),如需要请联系各院部科研秘书,由院部统一获取管理。
二、申请结项条件
(一)2017年及以后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结项要求:
1、资助性计划项目结项时应达到以下要求:
成果形式为著作的项目,其成果已经出版。
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项目,要求负责人作为第一署名人在中文核心期刊至少发表论文1篇。
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项目,一般要求研究报告不少于1万字,检测查重率低于30%,且有实际应用部门的采纳证明(注明采纳内容和价值)。采纳证明单位包括高等学校(非项目承担单位,不含院系和校行政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厅级以上行政部门或大中型企业。同时,课题组负责人作为第一署名人至少在公开学术刊物发表论文1篇。
2、指导性计划结项时应达到以下要求:
成果形式为著作的项目,其最终书稿(打印稿)已经完成或正式出版。
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项目,一般要求课题组作为第一署名人在公开学术刊物至少发表论文1篇。
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项目,一般要求研究报告不少于1万字,检测查重率低于30%。应用性研究须有实际应用部门的采纳证明(注明采纳内容和价值),采纳证明单位包括高等学校(非项目承担单位,不含院系和校行政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厅级以上行政部门或大中型企业;基础性研究须聘请3位同行专家进行鉴定,鉴定专家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其中至少2位专家不得是本校人员。
(二)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人文社科类)申请结项一般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中的3项:
1.著作类成果已经正式出版。
2.在CSSCI来源期刊或SSCI、A&HCI等国际索引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
3.研究咨询报告属于应用研究的,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等被省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采纳或者有省级以上领导批示;属于基础研究的,须有5位同行专家(至少有3名校外专家)鉴定意见。
4.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学)或教育部项目1项。
5.成果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励(三等奖以上)或教育厅人文社科成果奖特等奖。
(三)河南省高校哲学优秀学者申请结项一般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两项:
(1)著作类成果已经正式出版。
(2)在SSCI、A&HCI等国际索引期刊及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
(3)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学)或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1项。
(4)成果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励或教育厅人文社科成果奖特等奖。
(四)其他注意事项(请认真查看)
1、结项审批书须是通过“结项系统”下载的最新版本,或在本通知内下载附件。
2、所有正式出版或发表的项目成果均应与研究内容相关,由项目责任人完成或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3、最终成果均应在显著位置标注“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助”字样(含题名、批准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4、提交材料齐全:论文需有刊物封面、目录、全文及检索证明;著作需有封面、版权页、目录、后记及全文电子版;研究报告需有全文、盖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公章的查重报告和采用部门证明(注明采纳内容及价值)。
5、查重报告不再限定查重机构,但需要盖查重机构的公章。简明版及检测全文均需上传系统。最后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统一审核,并加盖所在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公章。
6、按照预算和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合理合法使用项目经费,并经财务管理部门审核盖章,没有经费支持的项目可不用财务管理部门盖章。
7、如有项目参与人员、项目研究内容等重大事项变更,应提前在“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信息网”项目管理平台上提出申请,且只有一次申请变更机会。未完成变更程序不能提交结项申请。
8、结项审批书及其他实证资料均须经学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后上传,请准备好所有材料到社科审核盖章。
9、项目负责人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不存在学术不端问题,无违反意识形态规定的相关内容,若今后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和虚假证明、违反学术规范,学校将严肃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通过结项审核
1、未经批准擅自更换项目责任人,项目组成员及研究内容等。
2、结项材料不齐全,或未经学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
3、论文类成果未正式发表或与研究内容不一致;研究报告类成果没有使用单位的采纳意见或采纳证明不符合要求;研究报告没有权威部门公章的查重报告。
4、项目负责人并非提交研究成果的第一署名人。
5、研究成果未按规定标注“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助”字样(含题名、批准号)。
6、项目经费开支与预算明显不符,严重违反有关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三、提交材料要求
(一)一般项目不需要提交纸质版,只需要登录系统,按照系统的要求和顺序提交材料即可。但是上传的材料需要提前到社科处审核并加盖公章。该项目采用按季度结项,每季度最后几天进行集中盖章审核,盖章后主持人自行上传系统。一般项目的结项审批书请到平台自行下载。
结项审批书(请提前完成财务状况审核和盖章)1份;
论文原件及复印件1份(需有刊物封面、目录、全文及检索证明);
著作原件和复印件1份(需有封面、版权页、目录、后记)及全文电子版(上传系统即可);
研究报告需有全文、有查重部门公章的查重报告和采用部门证明(注明采纳内容及价值)。
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字(1份,空表附件可下载)
以上材料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审核后盖章,无需装订。
(二)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人文社科类)结项需提交以下材料:
纸质材料:
1、研究成果和获得的项目及奖励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原件经审核后当场退还。论文需提交论文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著作需提交著作原件和封面、版权页、目录、后记复印件各1份;研究报告需提交研究报告正文打印件和采用部门证明原件1份。
2、《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总结报告》10份。
3、《河南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经费决算汇总表》1份。
电子版材料:
研究报告电子版(结项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项目)、《总结报告》、《决算汇总表》
4、除总结报告书外所有材料,请装订成册。
(三)河南省高校社科优秀学者结项需提交以下材料:
1、研究成果和获得的项目及奖励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原件经审核后当场退还。论文需提交论文原件和刊物封面、目录、全文复印件各1份;著作需提交著作原件和封面、版权页、目录、后记复印件各1份;研究报告需提交研究报告正文打印件和采用部门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2、《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审批书》(见附件2)10份。
3、《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学者资助项目计划任务书》(省教育厅审核签章返回件)复印件10份。
电话:61912516。
为便于后期工作顺利开展,请按时提交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