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拓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研究阐释,经研究决定,设立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重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战略、重大举措,努力推出一批有理论深度、有实践价值的研究成果。
二、申报条件及选题要求
1.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备扎实的研究基础和丰富的前期研究成果;
2.申请人须是我校教职工,应具有讲师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
3.申请人只能申请一项,参与人最多参与两项课题申报;
4.根据党的二十大报告,围绕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突出应用和理论价值,自拟题目进行申报。
三、项目立项数量及资助经费
1.结合项目申报和经费情况,择优立项不超过20个项目,质量第一,宁缺毋滥。
2.每个项目立项后拨付0.6万元,结项后根据结项等级拨付剩余经费。结项等级为优秀的课题,追加拨付0.6万元;结项等级为良好的课题,追加拨付0.4万元;结项等级为合格的课题,不再拨付经费;结项不合格者,退回课题已拨付经费,不再拨付后续经费。
四、研究周期
本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自课题立项公布之日起计算,不得申请延期。
五、结项要求
(一)项目结项成果需与课题内容高度相关,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课题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之一:
1.成果形式为著作,应全部完成书稿(需10万字以上),文字复制比不超过20%;
2.成果形式为论文,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含)以上;
3.成果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教育报》《河南日报》的理论版刊发(2000字以上,不含书评);
4.成果在省委办公厅《河南信息》《综合与摘报》《要情》、省政府办公厅《调研》、省委政策研究室《内部参阅》、省政府研究室《策报》、省委党校(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调研与建议》、河南省教育厅《资政参考》被采用上报;
5.成果形式为咨政报告,需获得副省级(含)以上领导的肯定性批示(不含圈阅),或有厅级以上行政部门(非二级处室或机构)的采纳应用证明(注明采纳内容和价值)。
(二)项目结项等级认定标准
在完成上述基本结项条件之一的基础上,以本课题为依托申报并获得省级(含)以上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专项立项的,结项等级评定为优秀;获得其他部门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专项立项的,结项等级评定为良好;其他为合格。未完成基本结项条件的,评定为不合格。
(三)结项支撑材料
著作需有全文电子版及纸质打印稿,知网查重检测报告;论文需有刊物封面、目录、全文及检索证明;领导批示和采纳证明需提供原件,批示须加盖领导批示专用的存档证明方章,采纳应用证明需加盖采用单位的公章。
六、提交材料要求
1.申请人下载填写《申请书》,并打印《申请书》1份和B表部分一式3份(A4纸双面印制)。
2.各院部组织初评并对申报书进行排序,评审结果在院部网页进行公示。各院部对推荐申报书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第一责任。
3.申报材料以院部为单位在网站公示无异议后统一提交至社科处,不接受个人申报。
4.因疫情影响各院部请于12月15日前,提交电子材料:《申请书》和B表部分、《汇总表》、经院部盖章的公示网页截图扫描版(主管领导签字)、申报承诺书扫描版,发送xm@zua.edu.cn。
联系方式:61912516综合楼441
社科处 党委宣传部
2022年11月26日
附件:
1.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申请书
2.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申报汇总表
3.项目申报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