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2023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应用研究重大项目立项及结项要求的通知

作者:社科项目管理 时间:2022-08-27 点击数:

   全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应用研究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社语〔2022〕210号)要求,经我校推荐、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和公示,我校共立项3项。具体名单附后,并将有关结项事宜通知如下:

  一、应用研究重大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3年(自2022年8月22日起),首批启动经费6万元,研究期满达到结项要求的,拨付剩余经费。

  二、应用研究重大项目结项应达到如下条件:

  1.正式出版学术著作1部及以上,或在SSCI、A&HCI、CSSCI来源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项目负责人至少发表1篇)。

  2.成果推广及应用。撰写有研究报告(需地厅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或厅级及以上领导批示)或在《资政参考》、《成果要报》等内刊发表或主要媒体刊发推介专刊、组织召开成果发布会等。

  三、结项成果须标注“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应用研究重大项目”字样。研究期满达不到结项要求者,可延期1年并申请二次鉴定。延期1年后仍不符合结项要求的予以通报,并作撤销处理,项目首席专家三年内不得申报省教育厅各类项目。

  四、应用研究重大项目实行全流程线上管理,中期变更和结项申请均在“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平台”(http://jyt.henan.gov.cn/sk/)线上提交。 研究期内,各项目负责人应自觉及时开展研究,按时完成项目结项上报。有任何疑问可随时联系社科处。

      五、立项文件在云盘中共享,各单位科研管理秘书可查看下载,提供给有需要的老师。

       联系方式:61912516

附件:立项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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