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21-05-10 点击数:
2021年5月起,对省社科规划项目所有类别项目变更成员的事项做以下变动和说明:
《变更审批表》调整内容:
1.针对项目组成员变更:①“变更成员不得超过原成员人数的30%”;②“变更事由”一栏须填写“变更原因”“原成员”“变更后成员”三项内容,其中“原成员”需要本人手写签字确认。
2.《变更审批表》需于结项材料报送前2个月提交,否则不予受理。
3.此次变更主要针对项目组成员变更,其他变更事项填写要求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