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2023-2024学年和2024-2025学年科研成果突出业绩的通知

作者:社科处 时间:2025-09-23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郑州航院科研成果突出业绩绩效奖励分配办法(试行)》校党字202184号文件要求,现开始启动2023-2024学年2024-2025学年科研成果突出业绩的核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核定绩效奖励分配的科研成果突出业绩为已在科技处和社科处核定的20239月1日至20248月31日20249月1日至20258月31日期间的科研业绩,业绩计算时间为2023.9.1-2025.8.31。

2、满足分配办法的科研成果突出业绩,需由主持人或第一完成人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确定分配方案,二级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到科技处和社科处。

3、二级单位汇总20239月1日至20248月31日20249月1日至20258月31间的所有科研成果突出业绩,填写《2023.9.1-2024.8.312024.9.1-2025.8.31科研成果突出业绩汇总表》一式3份,签字盖章后统一报送到科技处和社科处。

4、科技处负责核定自然科学类科研成果突出业绩,社科处负责核定社会科学类科研成果突出业绩,横向到账经费按照《关于调整横向课题管理归属的通知》确定科技处和社科处的核定归属。教师应当如实提交相关横向课题的20239月1日至2024831日20249月1日至20258月31期间的支出明细(请在财务系统网页页面直接打印,不要导出excel表),签名上交。科研管理部门将对支出明细进行审核,若存在外协经费,将核减相关突出业绩绩效。

2023.9.1-2024.8.31期间的科研成果突出业绩核定时间2025年10月9日-2025年10月17日,所有材料于2025102016:00前完成上报2024.9.1-2025.8.31期间的科研成果突出业绩核定时间为2025125-20251210日,所有材料于2025121116:00前完成上报。

科技处联系人:霍帅 任慧敏 联系电话:61912513  地址:综合楼422

社科处联系人:冯韶丹 联系电话:61912987  地址:综合楼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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