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郑州航院科研团队的通知
作者:冯韶丹 时间:2023-04-19 点击数:
全校各院(部)及相关单位:
为强化有组织科研,培育高水平科研团队和团队带头人,根据《郑州航院科研团队建设管理办法》(校科字[2023]3号)规定,现组织申报2023年度郑州航院科研团队。
资助范围
1.科研团队分为第一层次团队和第二层次团队,建设周期均为3年,建设时间为2023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
2.科研团队带头人和科研团队应满足校科字[2023]3号文件规定的申报条件。
3.学校拟优先支持以下相关研究方向:
(1)自然科学:航空宇航精密制造、飞行器精确制导与控制、航空器系统健康管理、航空电子技术及应用、空天地无人平台相关技术、航空航天视觉信息处理及应用、物联网技术及应用、航空复合材料与先进制备技术、先进能源与环境材料、光电子信息材料与应用、先进机场工程材料与结构、典型功能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业工程与管理创新、质量管理与质量工程、物流与供应链管理、新型高效数值算法及应用。
(2)社会科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创业管理、复杂制造业财务管理、公司治理、审计理论、数字经济、航空经济与产业创新、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航空产业大数据、组织人事大数据、信息行为与数据治理、信息组织、知识管理、科技档案管理与信息化、信息智能处理、航空安全与应急管理、智慧空管、古典文献整理、传统文化与当代社会治理、商事与金融法治、数字政府、语言认知与翻译、航空航天工业设计、航空航天文创、体育健康管理。
4.脱产攻读学位人员不能作为团队负责人申报。
申报与考核
1.申报科研团队需填写《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科研团队建设计划项目申请书》,二级院部审核推荐,并签署意见。
2.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组织专家组对申报的科研团队进行审核、评议,提出拟资助团队的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审批,下达立项文件。
3.科研团队由学校专项经费资助,所资助金额不计科研业绩,分为两个层次进行资助,经费资助金额根据学校组织立项评审当年的专项资助经费预算情况确定,按照预算制进行资金管理,资助经费年度支出率应达到100%。
4.科研团队资助经费分四次拨付:立项时拨付经费总额的30%。
5.建设期满一年后,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组织相关专家对年度考核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拨付经费总额的30%,否则停止拨付,并收回结余经费, 限制团队负责人和所有团队成员3个年度内不得申报此类项目。
6.考核时,已用于完成其他校内资助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三、材料提交及时间安排
1.本次申报以学院为单位集中申报,不接受个人材料;
2.各院部根据自身研究建设能力,组建不少于1个科研团队进行申报。
3. 5月5日前各学院提交《申请书》一式三份,汇总表一式一份,学院申报承诺书一式一份。电子版自科院部发送至zkxm@zua.edu.cn,社科院部发送至zuacggl@163.com。
4. 科技处联系人:胡天彤 郝欣
科技处联系电话:61912515
社科处联系人:冯韶丹
社科处联系电话:61912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