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依据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2022年度河南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我校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本次申报实行限项申报。
流程:各申报人下载申请书和活页模板填写——提交院部——院部排序公示提交材料——学校评审公示——推出学校申报人提交数据表开通账号——系统填写上传——院部为单位提交终版申请书——完成申报
一、申报要求:
1.本年度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申报者通过“省社科规划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网址:http://skxm.hnpopss.gov.cn/login.aspx)。申报系统填写方法详见“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系统使用说明”。
2.请申请人认真阅读《关于做好2022年度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规范填写《申请书》和《论证活页》。
3.请申请人依据《申请书》第2、3页的“填表说明”、“填写数据表注意事项”填写封面和数据表。
4.申报者提交的《项目论证》活页内容,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否则按作废处理,评审专家具有一票否决权,各申报人请认真检查。
《项目论证》活页中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只填成果名称、成果形式(如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等)、作者排序、是否核心期刊等,不得填写作者姓名、单位、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时间或刊期等。申报者承担的已结项或在研项目、与本项目无关的成果等不能作为前期成果填写。申报者的前期成果不列入参考文献。《项目论证》活页内容字数不超过7千字。
5.请查看附件并下载相关信息,包括具体申报要求、《课题指南》、《代码表》、《申请书》、《论证活页》等。
二、受理时间:
1.2022年5月4日前:申请人将《申请书》和《活页》的纸质文本电子版交给本单位科研管理秘书。《申请书》和《活页》纸质版一式1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电子版命名要求:学科+姓名+申请书。活页命名要求:学科+姓名+题目名称。
本单位负责审核课题是否符合相关申报要求,并将本单位所有申报课题汇总填列“2022年度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清单”和“项目承诺书”。学院需要对本院部的申报书进行排序,并在本院部网页公示,未参与院部排序人员取消学校参评资格。院部排序是校内推荐上报的重要参考。
2.2022年5月5日:各单位科研秘书报送符合要求的纸质版:《申请书》《活页》一式1份、“申报清单”1份(内附排序,盖章)、校内公示网页打印版、项目承诺书;电子版:《申请书》和《论证活页》、“申请书清单”的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xm@zua.edu.cn。
结合系统填报时间及后续系列申报工作,请严格遵循申报时间,仅限一天,材料截止后进入评审环节,请理解。
3.本次系统填报工作在校内推荐公示后进行,仅推出学校的申报人需要在系统内提交,评审结束后,公示公告中会详细告知具体方法和提交终版材料要求,请各位申报人留意社科处网页和院部通知。
校内公示项目后续提交材料要求:
5月13日下午4点前完成系统提交:第一步:申报人填写数据表由各院部统一汇总,学校统一开通。(已注册人员自行登录)。第二步:登陆系统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活页,系统内活页命名为“项目题目”!!!
5月13日下午4点前提交以院部为单位:
纸质版:学院公示网页打印版、项目承诺书一份、《申请书》一式3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项目论证活页》一式3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并确保线上线下《项目论证活页》内容完全一致。《项目论证活页》右上角“项目编号”一栏请勿填写。
电子版:申请书及活页。命名要求:学科+姓名+申请书。活页命名要求:学科+姓名+题目名称。发送邮箱xm@zua.edu.cn
提交前,各申请人可认真审查相关信息,注意填写事项,本次提交材料中的所有信息为上报管理部门的终版。
联系方式:田老师 综合楼441 61912516
其他未尽事宜请查看附件7.
附件:
附件1.2022年度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课题指南.doc
附件2.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doc
附件3.2022年度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4.2022年度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活页.doc
附件5.2022年度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清单.xls (申请人填写后,交本单位科研秘书汇总填报。)
附件6.项目承诺书
附件7:《关于做好2022年度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2年度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
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院校、党校,省社科院,驻豫军事院校,省直有关单位:
《2022年度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经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批准,即日起正式发布,申报工作同时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
突出理论武装,突出求实求效,突出结果导向,突出统筹谋划,突出长效机制,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充分发挥省社科规划项目的示范引导作用,着力提升社科研究原创能力,推动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为现代化河南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二、
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基础理论研究要有学术积累,突出原创性和开拓性,着力推出引领学术创新的研究成果;应用对策研究要重点关注河南现实问题,具有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着力推出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
三、
本年度《课题指南》条目共分两大类,第一类:马列·科社、党史·党建、哲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7个学科条目。这类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研究方向,申请人可原题申报,也可在相关范围和方向下自行拟定题目。第二类:历史学、考古学、文学、语言学、新闻学与传播学、体育学、艺术学、教育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9个学科,不设具体研究条目,申请人可结合自身的研究优势和学术积累,自由选题申报。无论是按《课题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明。
四、
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范围涉及16个学科,所有学科的申报都要按照我办公布的《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跨学科的项目要按照“尽量靠近”的原则,选择为主的学科进行申报。
五、
2022
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限额指标另行下达。各申请单位要着力提高申报质量,适当控制申报数量,特别是要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
六、
本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两个类别,实行事后资助制度。成果等级为优秀的一次性资助资金5万元,发放《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证书》;成果等级为良好的一次性资助资金3万元,发放《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证书》;成果等级为合格的发放《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证书》,但不予资助;成果等级为不合格的,项目组对成果修改后报送二次鉴定,二次鉴定仍不合格的,不予资助,不发结项证书。申请人应按照《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河南省省级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河南省省级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七、
省社科规划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2-3年,应用对策研究根据研究问题的时效性确定,一般为1-2年。
八、
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如不具备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
职称(职务)
的同行专家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项目组成员)年龄均不得超过35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
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需要,吸收
实际工作部门人员
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
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九、
申请省社科规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同时申报省社科规划其他项目,也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省社科规划项目的申请;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省社科规划项目的申请。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截止日期前未报送结项材料)、省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申报截止日期前未获批准结项),不能申报。被终止或撤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自撤项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请新项目。
十、
申请人要按照《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的要求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申报资格。
十一、
省社科规划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申请人通过“河南社科规划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报。申报系统填写方法详见“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系统使用说明”。
十二、
省社科规划项目实行网上通讯初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的《项目论证活页》内容,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否则取消参评资格。《项目论证活页》中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只填成果名称、成果形式(如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等)
、作者排序、是否核心期刊等,不得填写作者姓名、单位、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时间或刊期等。申请人承担的已结项或在研项目、与本项目无关的成果等不能作为前期成果填写。申请人的前期成果不列入参考文献。《项目论证活页》内容字数不超过七千字。
十三、
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对申报项目的政治方向、申请人资格和填表技术严格把关,对申请书填写的内容,特别是对本单位申请人网上提交的《项目论证活页》内容认真审查,从严把关,确保每一份申报材料规范有效,并签署明确意见,承担信誉保证。
十五、
申报工作由单位统一组织,我办不受理个人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