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评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社科处 时间:2024-06-12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4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评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
凡我省教育工作者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完成的符合下列条件的教育科学成果均可申报。
(一)已结项的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报告。
(二)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的教育科学论文、著作(不包括教材、论文集、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教学课件)。
正式发表的论文,刊号须是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正式批准出版的CN刊号,可以在中国知网、万方数据或维普网上检索,字数不少于3000字。正式出版的著作,须有“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核准字号,以“第1版第1次印刷”为准,字数不少于10万字。在港澳台和国外发表、出版的成果不能参评。在境内用外文发表、出版的成果,论文需报送中文译文,著作需报送1万字以上重要观点摘要中文译文。
(三)申报者须是成果第一作者,每个申报者限报1项,申报者及所有合作者署名须与成果原件署名一致。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提交材料内容
1.成果原件(或复印件)纸质版一式一份;
2.《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申报评审书》(见附件1)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
3.《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一份;
4.成果word格式电子稿一份;
5.院部报奖承诺书(见附件3)签字盖章一份。
(二)申报材料要求
已结项的课题研究报告,需提交研究报告原件及《结项证书》复印件1套。
正式发表的论文,原件由所在院部进行核实后退回,报送时需提交装订成册的发表该论文的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等复印件1套。
正式出版的著作,需提交著作原件1本。
上述成果材料经提交评审后不再退回。所有申报成果均需提交与原成果内容相同的word格式电子稿。
(三)填报说明:
1.评审书首页左上角编号一栏不填;
2.参评成果信息“申报人单位意见”处,院部在审核申报材料与成果原件无误后,加盖院部公章;
3.报送单位意见一栏由社科处统一盖章。
(四)为保障成果评审的严肃性、科学性,申报成果将由省教科规划办统一安排文本复制比检测(查重)。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北京大学图书馆版)和CSSCI来源期刊发表的成果可免于复制比检测,但须在汇总表备注栏明确标注。
(五)发送电子邮件至zuacggl@163.com。单位文件夹内包含的个人文件夹按“单位内序号+姓名”格式命名,各级单位申报成果排序要和汇总表排序保持一致。
三、我校工作安排
(一)本次申报以院部为单位统一申报。
(二)材料受理时间:6月24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冯老师
邮箱地址:zuacggl@163.com
联系电话:0371—61912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