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横向科研项目预算、备案和结项管理的通知
作者:社科处 时间:2025-03-03 点击数:
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科研领域“放管服”改革,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郑州航院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修订)》校科字〔2024〕14号文件(以下简称横向管理办法)要求,现将横向项目预算、备案、结项管理通知如下。
1.预算管理。横向项目在合同中明确经费预算和支出范围的,按合同约定依规执行;未约定预算的,项目负责人根据横向管理办法自主编制经费预算,并在项目组内部进行公开。
2.子课题管理。横向项目经费合同金额大于200万的可设置不超过4个子课题:合同中已明确子课题任务书的在科研管理部门备案后按照合同执行;合同中未明确设置子课题的,可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研究工作需求向归口科研管理部门申请设置子课题;项目负责人应在项目登记前提交子课题申请/备案表(见附件1)。横向项目设置子课题的应制定专门的任务书,由项目负责人和全体子课题成员共同签署,格式自主设定,内容应包括项目任务分解方案、子课题研究内容、任务进度、子课题预算、责任条款等。单个子课题额度应不小于项目总额度的10%。除尾款外,项目单次到账额度达到总额度20%的可划分经费至子课题账户,经费分配前由项目负责人填写经费分配单报归口科研管理部门(经费分配单见附件2)。横向项目设置子课题后,不再备案子课题项目组成员,子课题内不再划分科研量化分值。
项目合同中明确子课题任务书、经费预算书的,可在各类横向项目合同中的其他技术文件条款列入并作为合同附件。
3.结项管理。横向项目结项时,项目负责人需填报“郑州航院横向课题结题备案表”(附件3)并将有关结题证明材料交归口科研管理部门存档备案。结题前项目经费决算信息应在项目组内部进行公开。
以上通知要求自2025年3月1日起执行。
科技处、社科处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