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一届河南省优秀青年社科专家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社科处 时间:2022-09-07 点击数:

全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社科联《关于开展第十一届河南省优秀青年社科专家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社科联决定在全省开展第十一届“河南省优秀青年社科专家”评选工作,本届省社科联将评选20名优秀青年社科专家。现将我校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政治坚定、学风严谨、功底扎实、勇于创新、成果突出,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2014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取得的成果和荣誉具备下列条件中4项(含4项)以上者,可以作为评选对象。

1、在我省社会科学领域工作中成绩突出,主持研究成果或科研水平处于省内领先地位,具有引领性和重要价值;

2、业绩突出,被市厅级(含市厅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

3、在本专业研究中崭露头角,学术成果被本专业领域肯定与认可,具有相当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

4、独著或以本人为主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合著本人撰写20万字以上),受到学术界较高评价;

5、主持并完成过省部级(含省部级)以上社会科学项目,且该项目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

6、在研究和解决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方面有突出贡献,成果被省部级(含省部级)以上领导机关采纳。

7、建有个人自媒体账号,同时在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大河网、映象网等新闻网站理论频道刊发理论文章4篇以上,点击率达到30万以上。

社会科学工作中有重大贡献者,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二、组织推荐

符合条件的社科工作者,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由所在单位推荐至社科处。

三、申报材料

1.著作、调研报告一式二份。

2.报刊发表的论文复印件一式二份(含报刊封面、目录)。

3.网络发表的社科理论成果需有推荐单位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4.其它佐证材料(身份证、荣誉证书、奖励证书、证明材料等)原件(申报时由省优秀青年社科专家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验后退回)和复印件一式二份。

5.“河南省优秀青年社科专家推荐表”一式二份,由被推荐人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四、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于2022年10月21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至综合楼440办公室,同时将汇总表发送至程岚婷OA,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61912989

详情请登录中原人文社科网(www.hnskl.org)。


附件1:第十一届河南省优秀青年社科专家推荐表

附件2:第十一届河南省优秀青年社科专家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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