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冯韶丹 时间:2019-02-13 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

接相关通知,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一)受理成果范围

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3.思想政治教育;4.哲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人口学;17.民族学与文化学;18.新闻学与传播学;19.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0.教育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心理学;24.管理学;25.港澳台问题研究;26.国际问题研究;27.交叉学科。

(二)奖项设置和名额

本届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简称青年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奖励名额总计1500项左右。各学科的奖励名额,结合国家战略和学科发展需要,依据该学科申报数占所有学科申报总数的比例进行分配。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学科各个等级的奖项有空缺。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 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成果奖实施办法》第十条的有关规定(请见附件)。

三、评审推荐和申报限额

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我校成果申报限额3项。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组,在校内各单位申报的基础上进行评审,择优推荐。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一)申报者需要填写《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请见附件),按填表要求填写、打印《申报评审表》,将电子版和纸质版在3月13号之前提交至科研处社科管理办公室,申报成果和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

(二)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并将通过申报系统按申报限额统一上传审核后的《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PDF格式)。

五、纸质申报材料

(一)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各类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

1.《申报评审表》

著作类、论文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6份(至少1份原件);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10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申报成果

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3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论文类成果一式6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3.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三)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六、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纸质和电子资料由科研秘书统一提交,时间为2019年3月11日—13日,逾期不再受理。电话:61912516。

联系人:卢老师 田老师

地址:东区综合楼420室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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